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99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妙芬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3,4,5,6(10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1303 
備註
教室為法1303。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8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91jurisprudence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法理學又稱法哲學,它是精神文明史上歷史最悠久的學問,卻也是發展最曲折與複雜的知識和實踐領域。歷數史上法哲學家,大概可以亞里斯多德、西賽羅、霍布斯、康德、黑格爾、馬克思、哈特、羅爾斯、魯曼、納斯邦等人為代表,他們不僅分別代表不同階段的法律哲學和理論發展的里程碑,而且直到今天仍持續發揮影響力。法理學的入門課程將透過引介代表學說、觀點和實踐方式與策略,引導同學認識法律的語言、修辭、論證、知識、價值、權威與社會文化系統的關係,並進一步引入法律形象、象徵、批判的觀點。

每週除了教師課程講演之外,另外針對指定閱讀文獻安排分組讀書與綜合討論時間(詳見課程進度表所列之文獻)。
 

課程目標
法理學課程的目的在引導同學認識法律哲學與方法,熟悉代表性的法理論和批判。 
課程要求
(1) 指定閱讀與討論(50%,代替期中考成績)
修課同學分成四組,每組由一位研究生TA指導研讀。

(2)期末考試(50%)
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舉行期末筆試(於第3/4節考試),可攜帶資料應考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指定文獻討論及報告 
50% 
針對本學期指定之五篇文獻,於討論課進行討論,並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報告,每篇約500~1000字。每篇報告均佔學期成績百分之十,討論課無故缺席、沉默不語、或報告遲交均會影響此項成績。給分標準將另行公佈。 
2. 
期末考試 
50% 
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舉行期末筆試(於第3/4節考試),可攜帶資料應考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6  (1)法理學簡史
(2)法律語言與修辭
 
第2週
9/23  (1)法律效力與論證
(2)討論課:Robert Alexy, The Nature of Legal Philosophy
 
第3週
9/30  (1)理性自然法
(2)法律解釋與衝突
 
第4週
10/07  (1)法實證主義
(2)討論課:H. L. A. Hart, Positivism and the Separation of Law and Morals
 
第5週
10/14  (1)法制度論
(2)法治主義
 
第6週
10/21  (1)裁判理論(實用主義與經濟分析)
(2)討論課:H. L. A. Hart, Positivism and the Separation of Law and Morals
 
第7週
10/28  (1)權利論
(2)法形上學基礎
 
第8週
11/04  (1)法律知識與權威
(2)討論課:Hans Kelsen, On the Theory of Interpretation 
第9週
11/11  期中考週溫書假 
第10週
11/18  (1)法律系統
(2)討論課:Niklas Luhmann, Operational Closure and Structural Coupling: the Differenti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. 
第11週
11/25  (1)法律現象
(2)法的時間意識
 
第12週
12/02  (1)法律系統論
(2)討論課:Niklas Luhmann, Operational Closure and Structural Coupling: the Differenti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. 
第13週
12/09  (1)批判法學
(2)修正的自然主義
 
第14週
12/16  (1)法的形象
(2) Martha Nussbaum, Frontiers of Justice, chapter 4
 
第15週
12/23  (1)法律原則與規則
(2)後現代法學
 
第16週
12/30  (1)法的象徵
(2)討論課:Martha Nussbaum, Frontiers of Justice, chapter 4 
第17週
1/06  (1)法律理性與感性
(2)分享與討論